父母欠钱不还,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吗?
我父母在外面欠了不少钱,一直拖着没还。债主最近老是来找我,让我替父母还钱。我心里很委屈,自己没借过钱,为啥要我还。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欠钱不还,我到底需不需要承担他们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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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欠钱不还,子女是不需要承担债务的。这主要是基于“债的相对性”原理。简单来讲,债的相对性就是说债权债务关系只发生在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也就是说,谁借的钱,谁就有责任去还,和其他人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特定性,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子女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父母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父母的债务是15万元,那么子女只需要在10万元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5万元,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除非子女自愿偿还。所以,判断子女是否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继承遗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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