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借的钱无力偿还,子女要还吗?
我父亲之前借了一笔钱,现在他实在没能力偿还了。债主就找到我,让我来还钱。我也挺为难的,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一般。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父亲借的钱他还不上了,我有义务替他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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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父亲借的钱无力偿还时,子女并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简单来说,就是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借款合同是父亲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只对签订的双方有约束力,子女并不是这个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子女在继承父亲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替父亲偿还债务。比如父亲留下了价值50万的遗产,而他的债务是60万,那么子女只需要用这50万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10万,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也是可以的。 另外,如果子女为父亲的借款提供了担保,那么当父亲无力偿还时,子女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比如做了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子女偿还债务。所以,子女是否要偿还父亲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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