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公职人员家中猝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是一名临时公职人员,平时工作也挺忙的。前几天有个和我情况差不多的同事在家中猝死了。我想了解下,像这种临时公职人员在家中猝死,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心里有点担心,也想提前有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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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职猝死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临时公职人员通常是指没有正式编制,通过临时聘用等方式在公职单位工作的人员。在判断家中猝死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情况下,临时公职人员在家中猝死很难直接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条件。但如果能证明该临时公职人员是在家中加班工作时猝死,或者有证据表明其猝死与工作强度、工作压力等工作原因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临时公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通常按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来处理赔偿事宜。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能就无法获得类似工伤赔偿的待遇,但从人道主义角度,单位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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