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子女有份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孩子也已经成年。现在孩子说他也应该分一份我们的共同财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问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子女到底有没有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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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子女是否有份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子女并不是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主要是在夫妻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并没有提及子女可以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子女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部分或全部共同财产给予子女,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相当于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例如,夫妻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某套房产过户给子女。此外,如果子女对家庭财产有贡献,比如子女有出资参与购买家庭房产等情况,那么子女可能对该部分财产享有一定权益,但这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子女没有份,但如果夫妻协商一致或者子女有特殊贡献等情况,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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