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事务,涉及到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我的父母早年离婚了,现在父亲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想知道,像我这种父母离婚的情况,我对于父亲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呢?我就是想搞清楚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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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简单来说,继承权就是子女依法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表明,即使父母离婚,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亲情纽带在法律层面依然紧密相连。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离婚后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完全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的。 举个例子,如果小明的父母离婚了,之后父亲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小明作为父亲的子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到父亲遗产的分配当中。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父母一方)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不让子女继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而是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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