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跟随一方生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我心里一直有点疑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下,不跟在自己身边生活的孩子,以后对于自己的财产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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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跟随一方生活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其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或者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或者孩子不跟随某一方生活而丧失。 最后,无论父母的婚姻状态如何变化,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且无法改变的。即使在离婚后,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但孩子与该方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其依法享有的继承权也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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