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钱无力偿还,子女需要还吗?
我爸妈之前做生意欠了不少钱,现在他们实在没能力偿还了。债主时不时就找到我,让我替父母还钱。我心里很纠结,也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到底有没有义务替他们偿还这些债务,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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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关于父母欠债子女是否需要偿还,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基本的法律原则来讲,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简单来说,谁借的钱谁就有责任去还,也就是所谓的“父债子还”并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关系仅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直接关联的,子女不需要为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子女作为父母债务的担保人,当父母无法偿还债务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子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替父母偿还债务。这是因为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子女一旦做出担保的承诺,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种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父母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假如子女继承了父母价值100万的遗产,而父母生前有80万的债务,那么子女就需要用这100万遗产中的80万来偿还债务;但如果债务是120万,子女只需要用100万遗产偿还,对于超出的20万,子女没有义务偿还,除非子女自愿。 所以,一般情况下子女无需为父母无力偿还的债务负责,但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子女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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