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有基础养老金,女儿还需要给钱吗?
我爸妈是农村的,现在他们每个月能领基础养老金。可我觉得这钱也不多,心里就犯嘀咕,不知道自己还需不需要再给他们钱。从法律角度讲,有了基础养老金,我还有给他们钱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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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农村老人有基础养老金,女儿是否还需要给钱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明白赡养义务这个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所产生的一种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农村老人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通常金额是比较有限的,可能难以充分满足他们在日常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全部需求。即便老人有基础养老金,这也并不意味着女儿就可以免除赡养的责任。因为赡养不仅仅是保障老人有基本的物质生活,还要考虑到老人生活质量的提升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如果老人仅靠基础养老金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在生活中遇到疾病、意外等需要额外支出的情况时,女儿作为赡养人,就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当然,如果老人的基础养老金足够维持其生活,并且明确表示不需要女儿给予金钱支持,女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多尽义务。 总之,农村老人有基础养老金,并不影响女儿承担赡养义务并给予经济支持。女儿是否给钱要根据老人的实际生活需求、经济状况以及自身的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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