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会影响失业金领取吗?
我成了失信人员,最近失业了,想申请失业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影响。想问下,失信人员到底能不能正常领取失业金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 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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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失信人员是否影响失业金领取,需要先了解失业金领取的条件以及失信人员所受限制的相关规定。
从失业金领取条件来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意味着,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基本资格。
而失信人员,通常是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他们主要是在一些经济信用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法院对失信人员的限制措施主要集中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例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由此可见,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将失信人员排除在失业金领取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只要失信人员同时满足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些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因为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与个人的失信情况在本质上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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