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离婚净身出户后后悔了,能要回房子吗?

我离婚的时候选择了净身出户,把房子给了女方。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可能要回房子呢?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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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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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男方离婚净身出户后后悔想把房子要回来,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净身出户”这一行为的性质。“净身出户”实际上是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一种约定。如果这种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作出的,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当于一份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 要是男方在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时是出于自愿,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强迫或欺骗,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反悔并要回房子的。因为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诚信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女方以威胁男方生命、名誉等方式迫使男方签订净身出户协议,那么男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且,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另外,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房产的价值、产权情况等存在错误认识,导致协议显失公平,男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男方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情形的存在。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男方要回房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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