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安置费个人需要交税吗?

我公司最近进行裁员,给我们发了员工安置费。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看看自己到手的安置费会不会因为交税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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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费交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安置费是否需要个人交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员工安置费的定义。员工安置费是企业在进行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下,为了妥善安置员工而支付给员工的一笔费用,其目的是对员工失去工作或工作变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在15万元(5万×3)以内的员工安置费部分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假设你获得的员工安置费是20万元,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就是5万元(20万 - 15万),这5万元就需要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金额。 所以,员工安置费不是一概而论都要交税或者不交税的,要依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安置费的具体金额来确定是否纳税以及纳税的金额。如果对具体的纳税计算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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