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做账吗?
我是一家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一直不太清楚自己是否需要做账。身边有人说不用做,有人又说要做。我担心不做账会违反规定,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我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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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定期定额征收”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小规模纳税人则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对于定期定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做账,答案并不是绝对的。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也就是定期定额户中的一部分,是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的。 如果达到了设置复式账的标准,如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应当设置复式账,这就要求较为全面、详细地记录经营业务。 如果达到设置简易账标准,比如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应当设置简易账,简易账相对于复式账要求稍低,但也需要对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记录。 而对于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定期定额户,虽然可以不设置账簿,但并不是说就完全不用对经营情况有任何记录。税务机关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来监管其经营和纳税情况。同时,即使不强制要求建账,纳税人自己保留一些必要的收支凭证等资料,也有助于更好地了解自身经营状况和应对可能的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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