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需要还贷吗?
我买的房子烂尾了,可银行那边还一直催着还房贷。我就很纳闷,房子都没建好,我都住不上,还得接着还贷款吗?这合理合法吗?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要不要继续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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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烂尾楼是否需要还贷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法律关系来分析。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这两个合同相互独立,各自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在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发放了贷款,购房者就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从这个角度看,似乎购房者即使遇到烂尾楼,也不能停止还贷。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房子烂尾往往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购房者虽然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贷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购买房屋。现在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撤销借款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通过合法途径解除了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也可以一并解除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不过,解除合同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购房者不能自行停止还贷,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面临银行的催收、不良信用记录甚至被起诉等风险。购房者应该及时与开发商和银行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以及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如果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那么购房者就无需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本息。 总之,遇到烂尾楼是否需要还贷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购房者要及时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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