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签字签假名字还需要还钱吗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写借条时签的是假名字。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不认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关于借条签假名字在法律上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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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字签假名字依然可能需要还钱。首先要明确,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这意味着即便借条签名和身份证姓名不一样,也不影响借款事实的认定。只要能证明确实是同一个人签的字,那么借款人依然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由出借人承担。如果遇到借条签假名字的情况,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比如做笔迹鉴定,以此来确定实际借款人;还可以找出其他债权凭证,像汇款单据,来证实款项的实际收款人就是被告本人。 我国法律对一般民事行为中的签名形式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通常来说,只要签名能够反映个人行为特征、能识别行为人身份,那么就可以认定它和正式登记的姓名具有同等的签名效力。就算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债务,法院也能够依据其他证据来认定借款人存在债务,并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也说明,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因为签了假名字就逃脱还款义务。 另外,如果借款人是出于故意或者其他不良动机,在借条上签假名字,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概念:(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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