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租是否需要和原房东签合同?
我最近想把自己租的房子转租出去,但是不太清楚要不要和原房东再签个合同。我担心如果不签合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又怕签合同太麻烦。想具体了解下个人转租在法律上对于和原房东签合同这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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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租通常不需要和原房东签合同,只需要取得原房东的同意即可。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其中,原承租人称为转租人,接受转租的人称为次承租人。在转租关系中,存在两个租赁合同,一个是原承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另一个是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 其次,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只要原房东同意转租,原承租人就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不需要再与原房东签订新的合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原承租人在转租过程中,不得有未经授权即自行于房屋内部构建额外设施之行为,更不能有拖欠租金或超出所剩租赁期限等侵犯原房东权益的行为发生。同时,新一轮租赁合同的拟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双方面临的利益及风险,并遵循公平合理且合法有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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