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做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做账报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说说做账方面。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比如,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就应当设置复式账。而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或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应当设置简易账。不过,如果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接着,再谈谈报税。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经营主体,在取得经营所得后,一般都负有纳税义务。即使是享受免税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个体工商户常见的税种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对于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仍需进行申报。对于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