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最近我和另一半打算签个协议,就是关于一些家庭财产方面的约定。但我俩不太清楚这种协议需不需要去公证。想知道公证和不公证有啥区别,对协议的效力影响大不大,要是不公证会不会以后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夫妻间协议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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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协议不一定要公证。首先要明白,公证不是夫妻间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也提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夫妻间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要求,即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不过,公证后的协议具有一定优势。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其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证明力更强。比如在涉及财产分割、房产过户、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时,公证能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因为一旦产生争议,公证过的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认可。 然而,并非所有夫妻间协议都必须公证。如果协议内容简单,比如只是关于日常生活中的一般约定,像家务分工等,双方又能自觉履行,不公证也不会影响协议的有效性。还有,如果双方将公证作为协议生效条件,那就必须办理公证了。总之,夫妻间协议是否公证,要根据协议的性质、内容以及双方的意愿等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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