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小额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遇到了一些关于小额诈骗的事儿,身边有人多次进行小额诈骗,每次金额都不高,但次数多了金额累计起来不少。我想知道这种多次小额诈骗的情况到底会不会构成诈骗罪,具体又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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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小额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情况而言,如果多次小额诈骗的金额累计未达到当地规定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通常不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普通诈骗一般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若未达到这个标准,可能仅作为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情况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即如果是电信网络诈骗,即使每次诈骗金额较小,但两年内多次实施且未经处理,累计数额达到犯罪标准的,就构成诈骗罪。 除电信网络诈骗外,对于其他类型的多次小额诈骗,目前在立法上并没有明确将其累计数额作为定罪处罚的规定。这是因为社会危害性虽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但仍需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为罪的行为不能解释为犯罪。 综上所述,判断多次小额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要考虑诈骗的具体类型以及累计金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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