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事故一定要垫钱吗?
我开车和别人发生了普通交通事故,对方要求我先垫钱给他去治疗。我不太想垫,又怕不垫会有法律问题。我想知道在普通交通事故里,我是不是一定要垫钱给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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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交通事故中,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垫钱。 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有保险,通常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事故责任未明确划分之前,当事人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必须垫付费用。不过,从人道主义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适当垫付费用有助于伤者及时得到救治,避免矛盾激化。但垫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进行结算。如果担心垫付费用后可能面临的风险,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先自行垫付,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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