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户主本人去吗?
我想办理暂住证,但是不太清楚是不是一定要户主本人去办理。我现在借住在朋友家,朋友工作很忙没时间,我自己去办行不行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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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暂住证已逐渐被居住证所取代。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证并不一定需要户主本人去。 所谓居住证,简单来说,就是外地人在当地居住、享受一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凭证。对于申领居住证的主体,通常是需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 一般情况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如果是通过租赁房屋居住的,只要租客符合上述条件,租客自己携带相关材料去办理就行,不需要户主亲自前往。 当然,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补充规定。有些地方可能为了核实居住情况,会要求提供房东的一些信息,或者让房东出具相关证明,但这也不意味着必须要户主本人去办理居住证。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会要求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但租客可以通过与房东沟通拿到这些材料后自行办理。所以综合来看,通常不需要户主本人去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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