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在做兼职工作,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到底是不是所有兼职情况都得签劳动合同,比如兼职时间长短不同会不会有区别,要是不签会有哪些风险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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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并不一定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时长和用工形式来确定。 在法律上,兼职一般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对于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标准的兼职工作,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来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兼职工作的时长超过了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即劳动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全日制用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时长达到全日制用工标准,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拒不签订,用人单位应当早日解除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工作时长达到全日制用工标准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收集有关工作时间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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