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需要前期费用吗?
我最近想进行个人借贷,但是有机构跟我说要先交一笔前期费用才给办理。我不太懂这个,也不知道合不合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个人借贷到底需不需要前期费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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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借贷中,关于是否需要前期费用,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负责归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实物的合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包括借贷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意味着如果所谓的“前期费用”本质上是利息,并且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如果借贷机构以各种名义收取前期费用,比如手续费、保证金等,需要看这些费用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在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出借人单方面要求借款人支付前期费用,借款人有权拒绝。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义务。此外,如果收取前期费用的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总之,合法合理的个人借贷,一般不应该存在不合理的前期费用。借款人在面对要求支付前期费用的情况时,一定要谨慎,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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