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先抓人再取证吗?
我不太明白警察办案的流程,想知道在实际执法中,警察是先把人抓起来之后再去收集证据,还是先收集好证据才去抓人呢?这两者的先后顺序有什么讲究吗?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一般而言,警察不会先抓人再取证,而是遵循先取证再抓人的原则。这是因为执法需要有合理的依据,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取证”就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而“抓人”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等。这表明,即使是先行拘留这种紧急情况下的抓人措施,也是要有一定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实施的。 先取证再抓人的好处有很多。首先,能保证执法的准确性。通过前期的调查取证,警察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全貌,确定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避免抓错人。其次,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抓人,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而且,先取证也可以让证据更加客观、全面,避免因为抓人后可能出现的干扰因素而影响证据的收集。当然,在一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如正在犯罪被当场发现等,警察可以先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然后再进一步完善证据收集工作,但这也是有严格的法律条件限制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