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否需要交税?
我有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取得了登记证书。但我不知道凭借这个登记证书开展业务后,是否需要交税。我不太清楚民办非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到底要不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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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本身不存在交税的问题,关键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的业务活动是否涉及应税行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概念。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比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有应税收入,是需要交税的。应税收入是指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收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过,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其收入属于免税范围,就无需缴纳相应税款。比如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这些收入包括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所以,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取得收入的性质,对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来确定是否需要交税。如果无法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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