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比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就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不过,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会有增值税的减免政策,比如提供教育服务的民办学校,符合规定的学历教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这里的符合条件包括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等多个条件。 还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房产或者使用城镇土地,就可能需要缴纳这两种税。不过,对于一些用于公益事业的房产和土地,可能会有减免政策。 另外,印花税也是可能涉及的税种。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签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时,就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