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还需要公证吗?
我家老人留下了房产遗嘱,现在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不知道是否必须要去办理公证。我想了解下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的必要性,以及不公证会不会影响继承的合法性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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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并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从遗嘱本身的效力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及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公不公证都不影响其本身的效力。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合法有效,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房产继承。 从公证的作用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与公信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在后续的房产继承过程中,能够减少争议和纠纷,让继承过程更加顺利。比如在多个继承人对遗嘱存在疑问或争议的情况下,公证遗嘱往往更容易被认可和采信。 在实际操作层面,虽然房产遗嘱继承不强制公证,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部分机构可能仍需提交公证遗嘱或其他证明文件以确认真实性和合法性。若继承人对于遗嘱效力和继承份额均无异议,可无需公证,直接依遗嘱办理继承手续。如有争议,可能需诉诸法律程序解决。所以是否公证应视具体情况和个人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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