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买卖房过户需要交税吗?


在我国,姊妹之间买卖房屋过户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税费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对于姊妹之间的房屋买卖过户,买方也就是承受房屋权属的一方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一般为3%-5%,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不过,如果是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是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而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卖方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不过,如果该房屋是卖方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持有时间超过5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有印花税等其他可能涉及的税费,但根据相关政策,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