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上门女婿需要给女方钱吗?
我打算做上门女婿,但是女方家里要求我给一笔钱。我不太明白做上门女婿是不是都得给女方钱,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给这笔钱的义务,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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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做上门女婿并没有必须给女方钱的规定。上门女婿只是一种民间的婚姻形式,在法律上与普通婚姻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婚姻是基于双方自愿结合形成的法律关系,其核心是男女双方的感情和意愿,而不是金钱交易。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能以结婚为由,强迫另一方给予钱财。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地方习俗要求上门女婿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但这种习俗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如果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上门女婿愿意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作为表达心意或者对女方家庭的支持,这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是基于赠与人的自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如果女方家庭以结婚为条件,强迫上门女婿给予钱财,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门女婿有权拒绝。如果因为此事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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