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没收到房租要收房该怎么办?
我租了房子,按时把房租转给了房东指定的账户,可房东说没收到房租,要收回房子。我有转账记录,但房东不承认,坚持要收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当房东以没收到房租为由要收房时,租户需要冷静处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只有在租户无正当理由不付租金,且经过房东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房东才有解除合同收房的权利。 若租户已经按时支付房租,只是房东称没收到,租户要保留好支付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收条等。这些凭证能够证明租户已经履行了支付房租的义务。就像你提到按时把房租转给了房东指定账户,转账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明。 如果房东不认可支付凭证,仍然坚持收房,租户可以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时,要心平气和地向房东出示支付凭证,解释支付情况。若协商不成,租户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求居委会、物业等进行调解。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租户凭借支付凭证等证据,能够主张自己已经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