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可承租人却不按合同约定交租金,我心里挺着急的。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怎么操作比较合适,既能拿回租金又不至于和承租人把关系弄得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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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这是一种比较友好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出租人可以先与承租人进行沟通,了解其不按约定交付租金的原因。例如,承租人可能是因为近期经济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在保证自己出租收入的前提下,考虑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协助其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 **求助有关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出租人可以邀请地方组织,如居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这些组织可以帮助敦促承租人按约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使承租人承担交纳租金的义务。 **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若合同中事先有仲裁约定,或者虽然没有约定,但发生纠纷后双方愿意接受仲裁,那么出租人可以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要求通过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将不予受理。 **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会依法确认承租人应交纳的房租,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其判决具有最高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总之,在遇到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情况时,出租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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