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迟延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约定好了时间交货付款,但对方没按时完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是履行迟延呀?履行迟延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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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迟延,通俗来讲,就是在约定好的时间到了的时候,债务人本来有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却没有去履行。 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一下,它又被称为债务人迟延或者逾期履行。比如说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约定了具体的交货时间或者付款时间等,当这个时间到了,债务人是有能力按照约定去做的,比如有足够的货物可以交付、有足够的钱可以支付,但是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这就构成了履行迟延。 在法律条文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履行迟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影响到自身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安排等。而对于债务人来说,除了要承担原本的债务外,还可能因为迟延履行而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比如加倍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等,这也是对其不按时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在签订合同或者参与其他法律关系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履行的时间和方式等,避免出现履行迟延的情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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