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生病没了收入,爱人却对我不管不顾,也不给我钱看病生活。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夫妻之间是不是有相互照顾、给钱生活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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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所谓夫妻相互扶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要互相照顾,经济上要互相支持。当一方出现困难,比如生病、失业没有收入等情况时,另一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扶持。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确实处于需要扶养的状态,而另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那么需要扶养的这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费用,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这种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关系产生的,是婚姻的本质要求。它体现了婚姻的互助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方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没有了经济来源,另一方就应该承担起照顾和提供经济支持的责任。如果另一方不履行该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另一方支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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