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对另一半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和我爱人结婚多年,最近他身体不好,没有了收入来源。我自己工作也挺辛苦,经济压力很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对他有没有赡养义务呢?要是有,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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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概念里,“赡养”一般是指晚辈对长辈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等义务。而配偶之间的扶助义务,和赡养有所不同,准确地说是扶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因患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 比如,夫妻一方生病住院,另一方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在身边照顾;或者一方失业没有收入,另一方要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开销等。所以,配偶之间是有相互扶养的责任,这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该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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