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是否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生病没了收入,我工作也挺累的,经济压力有点大。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养他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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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这里所说的“扶养”,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在生活上要相互照顾、在经济上要相互供养。当一方出现困难,比如生病、失业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时,另一方有责任伸出援手,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存在。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确实处于需要扶养的状态,而另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那么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扶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所以,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不仅是一种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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