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又要求员工在家自行学习,这样做可以吗?
公司安排放假了,却又通知我们要在家自行学习。我觉得放假就该是休息时间,公司这么要求合理吗?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有没有权力这样做,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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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放假又要求员工在家自行学习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判断是否合理合法。 首先要明确的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这些法定的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应得的权益,旨在让劳动者能够恢复体力、放松身心。 如果公司放假属于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正常的休息休假安排,公司要求员工在家自行学习,实际上是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相当于变相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放假期间学习,却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相应的报酬,那么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然而,如果公司与员工事先有约定,例如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放假期间员工需要进行一定的学习提升,并且公司为此给予了相应的补偿或者调休等,那么这种要求可能是被允许的。但前提是这些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应当是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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