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我父母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后来我妈再婚。现在继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对继父有没有赡养义务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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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子女对继父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那就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简单来说,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教育上投入精力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有赡养义务;反之,如果没有形成这种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判断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量。一是再婚时继子女的年龄,如果当时继子女已经成年,一般很难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比如,父母再婚时,孩子已经18岁且独立生活了,这种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不太可能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二是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更有可能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三是继子女在生活中实际受到继父母照顾抚育的程度,比如继父母是否为继子女提供生活费用、关心其生活和学习等。 相关概念: 抚养教育关系:指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生活照顾、教育培养等方面付出一定精力和资源,从而形成类似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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