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房产办营业执照需要两个共有人都参与吗?
我和朋友共同拥有一处房产,现在想用这个房子办营业执照。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得我俩都参与办理相关手续,还是我自己去就行,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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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共同共有房产办营业执照是否两个共有人都要参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共同共有房产的概念。共同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对于该房产的重大处置,一般需要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涉及将房产用于商业用途,这属于对不动产用途的变更。所以原则上,是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一定要求两个共有人都直接去办理营业执照。虽然需要共有人一致同意,但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其中一个共有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参与办理,他可以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个共有人或者其他人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既能保证共有人的权益,也能满足实际办理的便利性。 另外,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能对于共同共有房产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要求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供全体共有人签字同意的证明文件,而有些地方可能会在审核时更加注重房产用途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所以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上要求共同共有房产变更用途需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一定需要两个共有人都亲自去办理,可以通过合法的授权委托方式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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