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未入住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买了套小区房子,但一直没搬进去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让交物业费,有点疑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没入住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是必须全额交,还是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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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入住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首先来理解一下物业费,简单说就是业主享受物业服务而支付给物业的费用。这些服务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打扫、绿化养护、安保巡逻,还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等等,这些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全体业主的,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入住就不提供了。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就是说,只要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提供了服务,即使业主没有入住,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业主得按约交物业费,如果是房屋还没卖出去或者没交付给业主,那物业费才由建设单位承担。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对于空置房有优惠政策,比如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等地,若业主处于未入住状态,通常可享受到物业管理费用的优惠政策。要是当地没有相关规定,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也没特别说明,那业主一般就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相关概念: 空置房: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或出租的状态房屋,在物业费缴纳方面各地对其规定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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