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入住的房子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买了新房但还没搬进去住,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不太清楚这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是否合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交物业费,有没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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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的房子通常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只要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提供了服务,即便业主没有入住,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大多属于公共性服务收费,涵盖了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多个方面。不管业主在不在这房子里居住,这些服务都在持续进行,比如小区的公共区域卫生需要打扫、公共设施需要维护、小区的安全需要保障等,房子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带来的益处,所以理应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少部分地区,业主可少缴纳物业费 。有些地方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但这只是少数情况,具体要依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另外,要是房子是已竣工但未验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 。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相关概念: 业主: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业服务人:主要是指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种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费: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需要向物业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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