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未登记有继承权吗?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一直没去领结婚证,但生活很多年了。现在对方家里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我就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没登记的情况,我有没有继承权啊?要是没有的话,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争取一下权益呢?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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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夫妻未登记是没有继承权的。在我国法律中,只有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无法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而在继承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指的配偶是经过合法登记结婚的配偶。所以,未登记的夫妻,一方不能作为另一方的配偶来继承遗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如果想获得继承权,办法主要有两个。一是补办结婚登记,确立合法夫妻关系,从而获得法定继承权。二是如果被继承人同意,可以与其协商订立遗嘱来明确继承方式和份额。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关系 。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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