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我和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没领结婚证,现在担心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想知道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有没有特殊条件或要求。
展开


关于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比如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其次,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如果补办了结婚登记,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不过,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后,总结来说,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在符合特定条件(构成事实婚姻或符合上述民法典规定情形)时,可能享有继承权,否则一般不享有以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