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干部侵吞公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

我村里的干部把一些公款自己拿走用了,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贪污罪啊?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村干部侵吞公款这事儿是怎么认定的,希望有懂法律的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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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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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村干部侵吞公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先了解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力,把公家的钱物据为己有。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于村干部是否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当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上述这些行政管理工作时,如果侵吞公款,就可能构成贪污罪。例如,在管理救灾款物时,村干部把部分救灾款私自拿走,这种行为就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村干部是在处理村集体内部的事务时,比如管理村办企业的资金,侵吞了这些钱,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所以,判断村干部侵吞公款是否构成贪污罪,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发生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并且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认定。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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