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提出离婚是否有财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并不取决于哪一方提出离婚,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是有权参与财产分配的。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不仅有权利参与,而且法律还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例如,在房产分割时,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所以,女方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提出离婚就不能分到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都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