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办理哪些手续?


在广东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和手续如下: 首先是材料方面: - 起诉状:这是向法院表明离婚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的重要文件。要把为什么要离婚,比如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等写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需记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 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凭证。 - 双方身份证:用来确认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 - 子女出生证明:要是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就需要提供,方便法院对子女抚养事宜作出合理判决。 - 其他证据材料:如果有财产分割争议,涉及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出资凭证等;涉及汽车要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出资凭证等;涉及存款得有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等。要是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要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等。 然后是手续方面: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同时还要缴纳诉讼费。 - 法院受理:法院会对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文件。 - 调解: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努力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要是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就生效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 开庭审理:要是调解不成,法院就会安排开庭。在庭审中,双方要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证据等。 -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起作出裁决。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要清晰表达诉求和事实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