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周岁犯性骚扰会有案底吗?
我家孩子今年11岁,不小心做出了性骚扰的行为,我很担心这会不会给他留下案底,以后影响他的生活和发展。我想知道在法律上,11周岁孩子犯性骚扰到底会不会有案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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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一般指的是某人过去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它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保存和管理的。 对于11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性骚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性骚扰并不在上述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11周岁属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其实施性骚扰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也就不会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此外,即使可能涉及一些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所以,从治安管理角度,11周岁孩子通常也不会留下相关处罚记录。 不过,虽然不会留下案底,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可以被忽视。家长和监护人应该重视起来,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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