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否要经过法院?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都商量好了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得去法院走程序。想问问协议离婚到底需不需要经过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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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不需要经过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争议时,才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诉讼离婚才是要经过法院的。所以,只要你们协议离婚的各项条件都谈妥了,按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无需经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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