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税直发需要另外补钱吗?

我之前买了保税直发的商品,商家突然说要我另外补钱。我不太理解,不是说好的价格吗,怎么还要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保税直发到底要不要另外补钱,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展开 view-more
  • #保税直发
  • #补钱规定
  • #合同关系
  • #消费权益
  • #法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保税直发是否需要另外补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并且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税直发”是什么意思。保税直发是指商家先将商品存放在保税区内,当有消费者下单后,商品直接从保税区发货。这种模式下,商品在进入保税区时暂不缴纳关税等税费,等实际销售出去再根据情况缴纳。 从合同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消费者下单购买保税直发商品时,就与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商品页面或者商家明确标注了商品的价格,且没有其他额外说明,那么这个价格通常就是最终的交易价格,商家一般不能随意要求消费者另外补钱。这就好比我们去商场买东西,标签上写的价格就是我们要付的钱,商家不能事后又说要加价。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需要补钱。比如,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了超出预期的费用,或者因为政策调整导致需要补缴关税等税费。如果是这些客观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并且商家在事先有相关说明,告知消费者可能存在这种情况,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商家事先告知了可能的额外费用,消费者继续购买,就相当于默认了这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商家没有事先说明,却突然要求消费者补钱,消费者有权拒绝。并且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原来约定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