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交税是否必须在当地交?
我有一家分公司,不知道交税是要在当地交,还是可以有其他方式。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分公司交税的地点要求,是必须在当地交,还是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在当地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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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交税是否必须在当地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税收方面,不同类型的税种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的增值税要在当地缴纳,但如果经过批准,也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分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不过,如果分公司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分公司交税不一定必须在当地交,要根据具体的税种以及分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交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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