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精神病弟弟有抚养义务吗
我姐姐患有精神病,现在生活有些不能自理,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经济上也比较紧张。我自己有稳定工作和一定收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从法律上来说有没有义务抚养姐姐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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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直接的抚养义务。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已经去世,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同时满足你姐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并且你是由姐姐扶养长大且你有负担能力这些条件时,你对患有精神病的姐姐就有抚养义务。 如果不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从法律层面你没有必须抚养姐姐的义务。但从亲情和道德角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姐姐帮助和关怀也是应该的。若姐姐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你还可以和家人一起向社区街道或村委会申请变更监管人,以确保姐姐能得到妥善照顾。 相关概念: 扶养义务:是指一定亲属间在经济上相互供养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的责任。 负担能力:指在经济和生活等方面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相应责任。 缺乏劳动能力:指因身体、精神等原因无法通过正常劳动获取生活来源。 缺乏生活来源:指没有稳定的收入或其他维持生活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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