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

我想用自己的一批货物做动产抵押来贷款,不知道这种动产抵押需不需要去办理登记。不登记的话抵押有没有效力呢?登记和不登记有啥区别?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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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登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权就已经设立了,登记并不是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不进行登记,抵押合同在满足法定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的情况下,依然是有效的,债权人对抵押物同样享有抵押权。 然而,登记和不登记还是存在明显区别的。如果进行了动产抵押登记,当抵押人将抵押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即便第三人不知情该动产已被抵押,抵押权人依然可以对该动产行使抵押权,追回抵押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相反,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而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取得了该动产的所有权,那么抵押权人就不能再向该第三人主张抵押权,只能要求抵押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虽然动产抵押不登记也能设立抵押权,但为了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抵押物被转让等情况导致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建议在进行动产抵押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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